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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我向老闆請假的時候,老闆寫了這封信這樣回答我:


李四……  你想請一天假?



看看你在向公司要求什麼?


一年裡有365天你可以工作。


一年52個星期,你已經每星期休息2天,剩下261天工作。


你每天有16小時不在工作,去掉170天,剩下91天。


每天你花30分鐘時間喝咖啡,加起來每年23天,剩下68天。


每天午飯時間你花掉1小時,又用掉46天,還有22天。


通常你每年請2天病假,這樣你的工作時間只有20天。


每年有5個節假日,公司休息不上班,你只幹15天。


每年公司還慷慨地給你14天假期,算下來你就工作1天,


而你他媽的還要請這一天假?





李四的回信內容


你怎麼不說 ---


每天8:00分上班,我7:10就要從家中出門 (這段時間我為公司做事,但是 .....沒有給我錢)。


每天17:00下班,我要到19:00才會到家 (這段時間我為公司做事,但是......沒有給我錢)。


公司規定不能隨便穿,要穿襯衫西裝褲皮鞋,偏偏我最討厭穿襯衫西裝褲皮鞋,這我要花自己的錢去買,公司也沒有給錢。


每天看電腦,對我的眼睛是一大傷害,我近視平均每年增加至少100度,將來的醫藥費還要自己付,為了工作傷害自己永久的健康,公司也不做這方面的補助。


每天用滑鼠鍵盤,害的我肩膀酸痛的要死,回去還要自己買沙龍趴思來貼,這部份公司又不提供沙龍趴思,又得我自己出錢。


每次有案子,你一句話丟下來,我就要花盡心思, 怎麼打一份讓你交差的企劃書,隨時隨地走到哪裡 連半夜作夢都夢到,公司也沒給我加班費。


業主不爽,打來公司對著我的耳朵狂吼,弄的我精神衰弱、 食慾不振,還要開夜車趕案子,開始懷疑我會過勞死, 公司也沒給我錢和保險。


每天希望同事和業主在工作上能夠配合,所以自己出去玩的時候,還要買個紀念品給同事和業主以打好關係,這紀念品的錢還是要我自己出。


我不過多請一天假~





"你媽的還不讓我請這一天的假"






Posted by annie0606 at 痞客邦 PIXNET Comments(0) Trackback(0) Hits(58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