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市月薪五萬以下 淪中低收入
更新日期:2008/06/25 04:33 李國煌台北報導
人人喜愛高收入,在居住的城市中,自己的收入到底居前、還是落後,北中南標準不一,依據調查,北市個人月收入49,532以下,屬於後段班,中市、高市民眾月收入不到37,478,都是中低收入一族。

依據主計處的調查,北市的個人月收入部分,依據收入的高低排序,中間值的金額,大致落在49,532元,這個金額也形成一個收入高低的分野,可區分成前50%、後50%

這個意思就是說,居住在台北市的人,如果個人的月收入49,532元以下,就是落在後50%的一群,屬於收入的後段班。

至於高雄市、台中市、基隆市、
嘉義市、新竹市,台南市、鳳山市的居民,個人月收入到底是在前50%,還是後50%的分界點,落在37,478元。

台灣省的其它省轄市、部分縣轄市的居民,個人月收入屬於前段班、後段班,金額落在34,401
金門和連江兩地的標準是,個人月收入超過22,750,就屬於前段班。

這個標準,是營建署拿來衡量收入高低的根據,今年,個人月收入落在後段班的民眾,才能申請購屋
貸款利息補貼、以及租屋居住的租金補貼。

一個金額很清楚就劃分出,一個上班工作的人,在自己落籍居住的城市,月收入歸屬前後段班的分野,營建署人員說,採取收入限制,是為了「排富」,中低收入人士才能申請補貼。

倒是,對居住北市的民眾而言,個人月收入要達五萬元,才能擠身收入前段班。

除了個人月收入以外,如果以家庭年收入的角度來看,台北市居民的家庭年收入在148萬以上,歸屬在前百分之五十,如果落在148萬元以下,便落到後百分之五十的家庭這一群。

至於台中市和高雄市居民,家庭年收入的中間值是107萬元,這些地區的居民家庭收入在107萬元以下,便符合營建署中低收入的標準,可以申請補貼購屋貸款利息,也可申請補貼租屋支出,申請獲准後,一個月可獲得3000元補助,一年為期


3000X12=36000(台北房子少則5~6百萬~~貸款至少要還20年吧)
以現在一個大學畢業生的起薪約28000
要幾年不吃不喝才能買得起
況且  物價不斷上漲  能夠養活自己就不錯了
政府在釋出利多的同時是否該考慮時間
而不是只為了一時的好政績

原來我是屬於低收入戶~~
馬總統那我可以請領補助嗎??
我還要養孩子ㄋㄟ








Posted by annie0606 at 痞客邦 PIXNET Comments(3) Trackback(0) Hits(132)

open trackbacks list Trackbacks (0)

Comments (3)

Post Comment
  • 我也是中低收入戶,沒想到,原來貧富差距這麼大,大家一起辛苦過日子吧
  • 嗯~~
    所以才會有M型社會呀
    中產階級有一半變成M最頂端
    有一半就是最底端囉

    annie0606replied on 2008/06/26 21:07

  • 貧富差距真大,唉小時候填自己的家收入多半填小康,我看現在要填清貧了.
  • 不是啦~~
    要填"活不下去了"
    哈哈哈

    annie0606replied on 2008/06/26 23:20

  • 真難想像,開賓士車的人,只要去里長那邊申請,小孩也可申請清貧獎助學金,老天爺,可否許個願望,讓那些達官顯要當一個月的窮人,或許他們會知道怎樣照顧我們這些中低收入戶吧
  • 所以我非常贊成張忠謀說的
    富人加稅窮人減稅~~

    annie0606replied on 2008/06/26 23:27

Comment Permissions: Only members may comment. If you are not a PIXNET member, click here to sign up.